杭萧钢构“起火”的原因
原创作者:中国股友服务网评论员 郎伟
2007年的5月,中国股市异常的红火,其中受关注程度最高的无疑就是600477杭萧钢构了,万众瞩目的大订单事件就发生在这家公司。南京郎伟梳理事件来龙去脉,欲揭大订单事件之谜,是非曲直,任由评说。
一、企业所处的位置。
“昨日秦砖汉瓦,今日杭萧钢构”,这是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仅有的一句广告语。没有华丽的煽情词藻,只有实干的拚搏精神。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前身为1985年5月创办的萧山县长山金属钣厂,2000年12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1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48亿元,公司目前拥有超过8家控股子公司。公司曾被评为“杭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信用企业”、“省行业最大工业企业”、“省行业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省工商联民营会员百强企业”、“省乡镇企业管理示范单位”、“省先进建筑企业”,入选为全国工商联民营会员企业排序500强。拥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近年来,公司规模迅速扩大。中国建筑钢结构委员会对2003年主要经营指标的统计结果表明(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04年第六期),该公司发展规模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二、大订单事件。
在过去的几年里,杭萧钢构的业绩平平。2005年每股收益0.16元,2006年每股收益0.09元。和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样,伴随着中国股市走过了一段漫漫熊市之路。2005年6月,中国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解决,股市迎来了一轮世界注目的大牛市。但杭萧钢构的股价仍然一直徘徊在3元至4元之间。股民在牛市之初4.88元买入的股票,至到2007年2月也没有解套。而此时的牛市已经历时将近二年,牛气冲天,许多股票价格翻番,面目全非,而杭萧钢构的股票却逐渐下滑,最低达2.62元。该公司未被股民看好。
2007年2月12日至14日,杭萧钢构的股票连续三天以涨停板收盘。2007年2月15日根据有关规定,杭萧钢构董事会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截止本公告之日止,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在两年左右。若公司参与该意向项目,将会对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尚未正式签署任何相关合同协议。并强调指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5月18日,杭萧钢构共发布了30次公告。其中绝大部分内容与大订单有关,并反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但股价上涨势头锐猛,股民投资热情高涨。2007年2月12日,杭萧钢构股价突然启动,此后一路上扬,连续10个涨停板。
由于杭萧钢构股票连续上涨,公司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星。中国有几句名言:“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一时间围绕大订单问题,对该公司的各种猜测、攻击、诽谤接踵而来,公司陷入了旋涡的中心。由于订单太大,不少人在头脑中打了个问号,对订单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处散布“假订单”、“发布虚假信息”、“开国际玩笑”的言论。并于2007年4月24日煞有介事地搞出来了一个调查结论:“安哥拉16个行政部门回应,杭萧钢构大单不存在”。谣言纷起,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中国证监会的工作效率相当高,反应十分迅速。当杭萧钢构的股价出现了异常波动,中国证监会就马上进行了调查。
2007年5月10日下午三时,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杭萧钢构一案的调查结果及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
公司董事长单银木没有把杭萧钢构的大订单信息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未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该重大信息,而是在公司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
(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董事会秘书潘金水先后接受了多家媒体记者采访,对媒体发表“证监会调查已基本结束”,事实上,中国证监会向杭萧钢构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时,有关调查才刚刚开始,并不是所谓的“已基本结束”。
处罚决定。
1.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单银木、周金法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3.对潘金水、陆拥军、罗高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杭萧钢构关于订单一事没有发布虚假信息,只是发布信息的方式存在问题。
四、法律是讲证据的。
大订单事件的关键是订单的真伪。南京郎伟认为法律是讲证据的,事实胜于雄辩。如果订单是假的,虚假信息误导了股民的投资行为,杭萧钢构就应该对股民的亏损负赔偿责任;如果订单是真的,广大股民就应该坚决买入该公司的股票,持股直到全部订单完成。
五、股民讨公道。
就在杭萧钢构的大订单受到怀疑,公司受到诬陷的日子里,和该公司一起倒霉的还有一大批股民。他们动摇、彷徨、疑惑,承受着各种压力,不知何去何从。电视和报纸都说订单是假的,股民只好抛掉该公司的股票。
谁应该对股民的损失负责?杭萧钢构发布的信息导致股民买入股票,现在的事实证明,只要股民不卖出,一路持有,个个都赚钱。而造谣者说订单是假的,股民听信谣言,导致恐慌性卖出。高买低卖,赔钱了。
造谣者导致了股民的亏损,是不争的事实。股民朋友听信谣言,到手的好股票卖了个地板价,该找谁讨回公道不言而喻。
听说有人要向杭萧钢构讨公道,我用南京话骂他一句:呆!
六、律师凑热闹。
大订单事件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更有四名律师也前来凑热闹。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张瑜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打算联手发起征集,为杭萧钢构投资者维权。中国股友服务网与律师进行了联系,据说已经有几名中小投资者表示要参与此次集体诉讼。既然是帮助股民维权,就应该控告造谣者!因为造谣者导致了股民决策失误,想买的不敢买,买到手的又被割肉卖出。可是,律师们却要控告杭萧钢构。这简直是事实不清,颠倒黑白,乱上添乱,哗众取宠。连被告是谁这样简单的问题都弄不明白,律师啊,你怎么帮人维权?
七、起诉造谣者。
在杭萧钢构的大订单受到怀疑时,媒体借机炒作,一时间骂声四起,抛单如雪片般飞来,股价连续8天下跌,公司形象严重受损。就如同一对新人发出请帖要办喜事,造谣生事者诬陷他们重婚,害得当事人名声扫地,亲朋好友弃之而去。
这不是恶意诽谤,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吗?
南京郎伟认为杭萧钢构应该站出来,维护企业的形象,状告侵权者!
发表日期:2007年5月20日
中国股友服务
http://www.nj5588.com/
恭喜!本帖被苏州黄先生@-qKu5
加为精华。系统奖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