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600817行情,股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盛科技,600817)昨晚发布公告披露,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龙长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已于3月1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从昨日起,董事朱方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会临时负责人。
据《财经》14日报道,宏盛科技董事长龙长生还牵涉一起巨额贷款逾期案。宏盛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对中信银行上海分行1.2亿美元(约合8亿多元人民币)信用证贷款逾期未还,这笔贷款业务的出口担保方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因为逾期未还,中信保向警方报案。警方此后的调查揭出了中信银行(601998行情,股吧)上海分行和中信保的腐败窝案,涉及分行和支行两级行长,中信保总部四位雇员亦被查。
《财经》报道称,该笔贷款于2005年发放,发放银行是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西藏路支行,由时任上海分行行长谭晓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拍板决定。2006年,由于1.2亿美元的贷款难以收回,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的国际业务部、信审部、法律部等部门开始自查,追讨宏盛科技的资金。2007年,上海市证监局介入了调查宏盛科技的往来资金问题。当年底,中国银监会派人驻上海调查。目前,谭晓风已被撤职,叶建宏则于2007年3月被刑事拘留,两个月后被正式逮捕,罪名是贪污罪,由卢湾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已经侦查结束。
但在宏盛科技2006年年报中,这笔贷款并未体现,中信银行也未做出公告。
上面消息可以看出600817的06年报中没体现这贷款,中信银行也没做公告,那就是说这1.2亿美圆贷款是高层之间的个人犯罪问题,和公司无关,公司大小股东的利益不能因为领导犯罪为他们买单,假如这1.2亿美圆贷款是懂事会通过,并且是公司使用了,那就另当别论,现在问题不是那样,领导和领导利用国家漏洞,贪污挪用国家的外汇,是他们3人的私下交易,不应该公司股东们为领导们的犯罪来承担经济风险,中信银行要告只能告龙长生自己,难道龙长生杀人了股东们也去陪他坐牢吗?何况中小股东都不知道这比贷款的出入.龙长生自己犯罪是否应该全体股东买单???他把钱挥霍了,拿中小股东的钱来抵债,合理吗?大家来评论吧!!!大家多多发表意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