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99) S 三 九: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提示 根据有关规定,S 三 九控股股东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与公司的潜在控股股东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已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董事会将委托保荐机构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 公司将最晚于7月12日前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