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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者还要说
此件已于2007-11-13-22时发往
深交所 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理事长、总经理:
今天,华菱认沽权证和五粮认沽权证又遭到胡乱停牌了。据公告,你们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停牌决定的。
可是,经查:
A\ 《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
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据此,该两权证今日均未达到涨幅限制。所以,你们的停牌决定是违规的。
B\ 即使有人买卖交易时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你们的处罚权限也仅限于(一)口头警告相关人员;(二)约见相关人员谈话;(三)限制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帐户的权证交易;(四)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可是,你们不是对违规者按章惩处,而是胡乱停牌,对全体权证投资者实施了集体惩罚。
C\《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章 交易行为监督
6.1本所对下列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二)以同一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开立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三)委托、授权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五)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六)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
(七)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
(八)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九)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十)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十一) 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十二)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十三)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6.2 会员发现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出现第6.1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予以提醒,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6.3 出现第6.1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产生影响的,本所可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措施,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营业部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存取凭证、资金账户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情况说明等资料;本所也可以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供资料。
6.4 会员及其营业部、投资者应当配合本所进行相关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6.5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警示;
(二)约见谈话;
(三)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四)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
(五)报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
(六)上报证监会查处。
请问,该条款又在那里赋予了你们胡乱停牌的权利?
10月4日,我曾写了《认沽者说》一文,并于10月7日发往贵所和证监会。就胡乱停牌一事,询问你俩。可是至今未见答复。
难道说,你们制定了规则,就是用来随意践踏的吗?
若是跟沽权有仇,当初就不要推出。若是想操纵沽权,就请拿出真金白银来拉抬打压。沽民按规则投机,依办法上吊,关你P事。用得着你来“保护”?实在闲得无聊,就回家保护你NN的毬去吧。
再有几个月,沽权就将寿终正寝。到时候,不怕死的,死不怕的,怕不死的,自然一律死翘翘。你们猴急什么?就不怕到时候,那些死剩下的沽民们去找你们晦气吗?事态确实有这么严重,勿谓言之不预。
好了。也不指望你们答复。还是照版煮碗,第一,抄送证监会,第二,自行上网,找沽民们评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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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7-11-14 07:46:28
若是跟沽权有仇,当初就不要推出。若是想操纵沽权,就请拿出真金白银来拉抬打压。沽民按规则投机,依办法上吊,关你P事。用得着你来“保护”?实在闲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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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7-11-14 10:32:12
操死你妈的深交所理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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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7-11-14 11:01:31
他妈JB乱停牌,还不容易有点希望又破灭了,搞的姑民一点信心多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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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7-11-14 12:26:30
楼主说的完全有道理,我也曾经遭受过认沽停盘的折磨,本来是上涨的,他一停结果开盘就跌,跌得那么快,他反倒不停了,不知道是不是让所有的散户钱都边成0,他们才高兴.我也有想写类似此文章的想法,无奈文笔不好,结果只好做罢.今天终于看到有人出来反抗,我举双手赞成,一定要给我们个说法,权力不能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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